2023年度住房货币化补贴第一榜公告
根据2023年度住房货币化分配工作日程安排,现将第一榜排序发出,具体事宜如下:
一、本次各系列的排名分,均按各部门的本人申报及本部门的初步审核的分数为依据排序,分数相同者按鞍师资字[2016]1号文件《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度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》执行排序。
二、请上榜人员再次认真核实本人分数,亦可核算他人分数,并再次确认本人此次的申请条件是否满足要求,具体申请条件亦按鞍师资字[2016]1号文件《鞍山师范学院2016年度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》执行,条件如下:
1、必须为1999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全民职工;
2、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的已购房者;
3、享受过福利分房并已房改,按享受标准缺面积在20 米2以下者;
4、享受过福利分房并已房改,现年在70岁以上的缺面积者;
5、享受过福利分房并已房改,按享受标准缺面积在20 米2以上的已购房者;
6、享受过住房货币化补贴,且与上次享受补贴间隔在3次(不含3次)以上的因职称(务)变化缺面积者;
7、后调入我校职工,从调入之日起,须经学校进行3次住房货币化补贴后,方可与其他符合条件职工一样申请。
如不满足以上条件,请马上退出本年度的住房货币化补贴,待满足条件时再进行排序,以避免影响此次排序及资金分配。
三、根据学校各学院、部门提交材料情况对2023年度货币化补贴排序名单第一榜予以公示,公示期五天。本次各系列排序已发鞍师各部门联系Q群(因现处于封校状态,纸制排序暂时不予张贴),望周知。
四、监督电话:
纪检监察处:2962668 852668(小号)
资产管理处:2961033 851033(小号)
住房货币化领导小组
2022年09月26日